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社团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运营,特开展此次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及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注册登记的各类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社长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
资料提交及申报:5月26日-6月5日
材料审核:6月6日
答辩环节:6月11日
结果公示:6月13日-6月17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三、评选类别
(一)品牌学生社团
评选条件:本学年以来达到考核体系基本分数且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的学生社团。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社团活动丰富,在学院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对活跃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起到积极作用。
(二)十佳社长
评选条件:本学年以来达到考核体系基本分数且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的学生社团的社长。工作认真负责,在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社团精神风貌好,积极推动本社团的建设,带领社团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团委及各职能部门及社团服务中心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学生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本年度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达到考核体系基本分数且高质量完成“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注重社团日常指导,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关心社团发展,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在社团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承办各类比赛,所指导的社团或社团成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社团活动被省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者优先考虑。
注:(1)本学期以来考核分数位于前5名的学生社团中,根据“一社一品”项目完成质量,选取其中2个社团直接评为品牌学生社团;
(2)在所有评选类别中,在完成既定考核分数要求且完成“一社一品”项目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学生社团发展中心组织活动参与度高,社团日常运转活跃的社团。
四、评选流程
(一)材料报送
各参评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社长、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需认真填写《泰山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品牌学生社团申报表》(附件1)、《泰山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十佳社长申报表》(附件2)、《泰山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于6月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送至环山剧院1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社团发展中心邮箱(xueshengshetuan@126.com)。
(二)评审答辩
1.品牌学生社团及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进行答辩环节,通过PPT、视频展示总结该学生社团本学年的工作、凸显社团特色,高度凝练本学生社团一学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特色做法,突出“一社一品”项目品牌活动执行情况、重点活动举办、常规活动开展、社团内部建设等方面内容,指导教师除介绍以上内容外,还需重点介绍本学年对于社团工作发挥的指导作用,涉及人员于6月10日前将答辩材料发送至学生社团发展中心QQ邮箱(xueshengshetuan@126.com),答辩时长不超过4分钟;
2.十佳社长将由学生社团发展中心进行材料整理,组建评审小组对参评社长的评审材料进行材料打分,无需进行答辩环节。
(三)结果公示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开的原则,将在官网对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向获奖品牌学生社团、十佳社长、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完满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泰科校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性经费支持。
五、奖项设置
1.品牌学生社团(10个):活动扶持经费1000元+牌匾
2.十佳社长(10名):荣誉证书
3.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8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奖励按《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专项志愿服务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注:在上一年度获评优秀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本学年评选。
六、注意事项
1.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社团、社长、指导教师的评优资格;已经评选出有弄虚作假,取消已获得的称号并收回奖金或活动扶持经费;
2.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专项志愿服务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泰科校字〔2022〕159号)文件要求,电影评论中心、蓬莱科幻学院、中韩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创意写作学院、云端剧本杀学院等特色教育部门成立、指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可以参与优秀指导教师评优,但不享受评优奖金;
3.所列评优均面向成立时间满一学年的学生社团,不满一学年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4.各参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材料按时提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联系方式
马寿杰 15665703857
陈心如 18363257729
共青团泰山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